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柴桑區生態環境局辦事指南
一、水體排污許可證核發
(一)辦理程序:
1、企業申請;2、受理、系統初審;3、各部門審核;4、分管領導批示;6、局領導審批; 8、辦結
(二)申報材料:
1、承諾書;2、排污許可證申請表;3、自行監測方案;4、其他
(三)承諾時限:
法定期限:20 個工作日
承諾期限:7 個工作日
(四)收費標準及依據:無收費
二、大氣排污許可證核發
(一)辦理程序:
1、企業申請;2、受理、系統初審;3、各部門審核;4、分管領導批示;6、局領導審批; 8、辦結
(二)申報材料:
1、承諾書;2、排污許可證申請表;3、自行監測方案;4、其他
(三)承諾時限:
法定期限: 20 個工作日
承諾期限:7 個工作日
(四)收費標準及依據:無收費
三、權限內江河、湖泊新建、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
(一)辦理程序:
1、企業申請;2、受理;3、審查;4、分管領導批示;5、局領導審批; 6、辦結
(二)申報材料:
1、按規定填寫的《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》;2、新建、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所在位置、規模、范圍等資料;3、項目有關批準文件,包括項目建議書、可行性研究報告等;4、建設項目排水、排污資料;5、審查的《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》及審查意見;當排污口設置對上、下游第三者用水造成影響的,還應附具第三者的承諾書。
(三)承諾時限:
法定期限: 9個工作日
承諾期限:9 個工作日
(四)收費標準及依據:無收費
四、權限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(含建設項目發生重大變化環境影響文件重新審批)
(一)辦理程序:
1、企業申請;2、受理、材料初審;3、環評文件公示;4、現場踏勘;5、擬批復公示;6、各部門聯審;7、批復文件公示;8、辦結
(二)申報材料:
1、環評文件;2、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
(三)承諾時限:
環評
流程 時限 報告表項目
受理公示 10個工作日
擬批復公示 5個工作日
批復公示 7天
合計 15個工作日+7天
(四)收費標準及依據:無收費
五、危險廢物收集證
(一)辦理程序:
1、企業申請;2、受理、證明材料審查;3、現場核查;4、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;5、發證并公告。
(二)申報材料:
1、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申請表;
2、有防雨、防滲的運輸工具的證明材料。
3、有符合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,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、設備的證明材料;
4、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、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的證明材料;
(三)承諾時限:20個工作日
(四)收費標準及依據:無收費
咨詢電話:0792—6824859
投訴電話:0792—6823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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